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揭阳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7月1日起实施新的门特政策。该《办法》将进一步扩大门特政策受益面,提高门特待遇保障水平。为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我市门诊特定病种医疗保障政策,下面,让医保小编来一一给你解读。
一、什么是门诊特定病种?
答:门诊特定病种(下称“门特”)是指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需在门诊长期治疗或诊疗方案明确的疾病。
二、《办法》的保障对象是哪些人?
答: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
三、我市门特病种有多少种?
答:《办法》门特病种包含高血压、糖尿病等52个病种,具体详见下表。
四、我市门特是否有起付线?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门特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按照住院标准执行。参保人选定的门特定点医疗机构为异地医疗机构的,需经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转外就医备案,报销比例按照已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执行;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门特报销比例按照市内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五、我市门特是否设置最高支付限额?
答:高血压、糖尿病等23个病种实行月度支付限额(病种限额详见附件),统筹基金支付金额计入参保人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同时患有多个病种的,月度支付限额按照定额标准最高的病种定额计算。其他29个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照住院标准执行。
六、参保人同时患有多个病种的,其门特待遇如何规定?
答:参保人同时患有多个病种的,月度支付限额按照定额标准最高的病种定额计算。如:居民医保参保人同时患有冠心病(月度最高支付限额元)及类风湿关节炎(月度最高支付限额元),以类风湿关节炎每月元作为月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七、病情稳定的门特,长处方可以拿多久?
答: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原则,可根据病情需要将门特单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延长到12周。
八、门特待遇享受有效期是多久?
答:《办法》对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等28种门特病种,根据病情和临床诊疗规范,从办理备案之日起可长期享受待遇,无需办理续期或重新申请;其余24个门特病种设置了3个月~2年等的有效期。
九、待遇如何接续?
答: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可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继续享受待遇至年6月30日止。自年7月1日起按本办法规定属于设定有效期的病种,参保人必须重新办理认定及备案手续方可继续享受待遇;属于长期有效的病种,不再重新办理认证,长期享受待遇。
十、参保人如何申请门特资格认定和备案?
答:门特实施病种资格认定和定点就医备案管理。参保人只需到有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特病种认定,由医疗机构按照相应病种准入标准予以审核确认,并将相关审核确认信息上传医保信息系统备案即可。经认定备案后,参保人即可享受门特待遇,医疗费用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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