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一些婚庆陋习触碰法律红线业内专家:情节严重或将被追究刑责
对话人
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李明舜
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专家张起淮
《法制日报》记者杜晓
《法制日报》实习生曹明珠
陋习缘何长期存在
记者:最近几年,有关部门一直在倡导婚庆新风,有些地方还出台*策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媒体也在不断呼吁抵制婚庆陋习。然而,从实际情况看,婚庆陋习问题依然频频出现,某些人甚至对此习以为常、见怪不怪。
李明舜:最初的闹婚因其既有性启蒙意涵,同时也给众人带来欢娱和刺激,因而在一些地方盛行不衰、相沿成习。
张起淮:婚庆陋习长期存在,其中有三大原因:
法治观念淡薄。虽然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人们的法治意识在逐步增强,但由于婚礼发生在日常生活当中,且融合有“风俗”“惯例”“当地做法”等多种元素,造成了人们在举办、参加婚礼时有时会因为气氛、环境等影响,出现法治观念淡薄的情况,从而做出侵犯他人人格尊严、名誉权、隐私权,甚至损害人身安全的行为。
习俗严重变味。“闹洞房”是传统风俗,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适当的“闹”有助于活跃婚礼现场的氛围,增加喜庆气息,加深亲友感情交流。然而,随着时代变迁,从古流传至今的传统风俗在个别怀有吸引眼球、标新立异、故意捉弄、恶意侮辱等不良心态的人的推波助澜之下,开始变味,甚至演变为羞辱长辈、挑逗女性、惩罚男性的恶性事件。
宣传教育不足。在传统婚俗的美好悄然向恶俗转变的过程中,其严重性并没有得到社会的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