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0月25日电(记者周润健)为了增加喜庆气氛,很多新人都喜欢在举办婚礼时燃放烟火爆竹,而承办婚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往往也都予以配合,不过,这种行为今后在天津将被禁止。天津市最新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在酒店和宾馆办婚礼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否则承办婚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将受到处罚。
最新公布的《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在本市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承办婚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对在本酒店、宾馆举办婚礼的公民提前告知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对在其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因婚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承办婚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未履行以上告知义务,并发生因婚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酒店、宾馆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天津市还明确规定,在本市从事婚庆的单位和个人在婚庆服务中不得有“指定顾客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为顾客提供代购烟花爆竹服务”,“为顾客提供运输烟花爆竹服务”等行为。其中,指定顾客购买并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