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实践中,常将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作为心衰诊断和分类的标准参数。去年美国心力衰竭学会(HFSA)、欧洲心脏病学会心力衰竭协会(HFA)、日本心力衰竭学会(JHFS)共同撰写的《心力衰竭的通用定义和分类》将射血分数改善的心衰(HFimpEF)正式列入心衰分类;今年4月份,在ACC/AHA/HFSA发布的新版心衰管理指南中也新增了HFimpEF。
然而,对于HFimpEF的相关问题,临床医生尚存在许多疑问。为此,在年冠心病学科交叉暨介入治疗大会(CMIT)期间,医脉通特邀医院季晓平教授分享了其真知灼见,以指导临床实践。
专家简介
季晓平教授
山东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医院心内科副主任
TheFellowofACC(FACC)
山东省首届心血管病学专业博士生
-年在美国hartford医院研修学习
山东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会第九届全国委员、心衰学组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心血管内科医师分会常委、肿瘤心脏病分会副主任委员、国家心衰专病中心副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心力衰竭专业委员会常委、国家心力衰竭医联体山东省中心主任委员、山东卒中学会心血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新药评审专家、国家自然基金评审专家、全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学案例评审专家、国家心血管病专业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心力衰竭专家工作组专家、心力衰竭国际学院特聘导师
多家杂志编委及审稿人
承担或参加、、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国自然等课题
年工作至今,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对疑难心血管疾病,特别是心衰的诊治有着很深的造诣
已培养博士生、硕士生70余名。
山东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胡润百富好医生
医脉通:去年发布的《心力衰竭的通用定义和分类》将HFimpEF正式列入心衰分类;今年ACC/AHA/HFSA发布的新版心衰管理指南中也新增了这一分类。之所以增加这一分类是基于怎样的考量呢?您如何看待这一更新?
季晓平教授:HFimpEF被定义为基线LVEF≤40%,LVEF较基线水平提高超过10个百分点,且再次测量时LVEF>40%的心衰患者。
关于HFimpEF的分类,在临床中已讨论了多年。在心衰治疗方面,目前已经有了改善预后和死亡率的药物。在既往心衰治疗药物是RAAS抑制剂+β受体阻滞剂“黄金搭档”的时候,部分心衰患者进行治疗后,心功能会得到改善。此时,患者和医生均面临一个问题,即心功能改善后,患者是否需要减药或者停药。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都希望能有一些循证医学证据或者专家建议来回答。因此,HFimpEF这一分类的新增是基于临床实际情况,根据临床医生的疑问和需求提出的。医脉通:新版指南中对心衰分型的进一步细分,给临床实践带来了哪些影响呢?
季晓平教授:新版指南对心衰分型的进一步细分,可带来患者和医生两个方面的获益。
1.增强患者对治疗信心,缓解心理压力
心衰是各种心血管疾病的最后阶段。患者通常有比较大的心理压力,情绪低落,更有甚者会出现抑郁、焦虑等问题。患者整天担惊受怕,生活质量也受到极大的影响。在经过治疗后,如果患者的心功能得到改善、LVEF提高,在评估后被归类为HFimpEF,这将极大地增加患者对治疗的信心,使患者了解心衰也是有药可治的,并且治疗效果也较好。
另外,目前很多患者在经过治疗后,LVEF改善,生活质量与正常人相差不大,被归类为HFimpEF,有利于减轻患者的心理压力,以及抑郁、焦虑等问题。
2.提升医生的自信心,促进规范化治疗
尽管在心衰治疗中,一直强调规范化治疗,但目前临床实践中的规范化治疗并不规范。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医生未根据指南推荐给予指南导向的药物治疗(GDMT)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尤其是在药物剂量方面。虽然临床医生为患者处方了GDMT,但并未按推荐向上滴定剂量,这样患者也不可能有最大获益。
新增HFimpEF分类后,患者在医生处方药物的治疗下,心功能和LVEF得到了改善,这有利于提升医生的自信心;在未改善的情况下,也有利于促进医生对处方药物的调整。
年,在进行Shift试验探究伊伐布雷定时,季教授负责医院的患者管理,在进行剂量滴定的过程中,许多患者的心功能得到改善。在这之前,虽然也为患者处方GDMT药物,但患者随访并不十分规范。年之后,季教授团队便要求患者定期就诊,并进行严格随访,在检测血压、脉搏等参数的基础上,根据患者情况调整药物剂量,取得了较好的治疗效果。从年到现在的10多年时间内,季教授团队管理的多例患者种,仅不到10例患者死亡,远远低于国内外数据。这主要是得益于最佳药物治疗。医脉通:对于HFimpEF患者,心腔恢复或射血分数改善后的心衰患者可以停药或者减药吗?
季晓平教授:经过治疗后,心衰患者可分为三类:①心功能改善的患者;②心功能稳定的患者(超声指标、NT-proBNP等相对稳定);③心功能恶化的患者。
关于心功能改善和稳定的患者,是否继续用药、减药、还是停药的问题,既往医学界一直在进行相关探索。
其实,早在年,JACC发表的专家共识便提出了射血分数恢复的心力衰竭(heartfailurewithrecoveredejectionfraction,HFrecEF)。HFrecEF是指可观察到左室逆向重构,心肌部分或完全恢复,LVEF提高,临床症状改善的心衰患者。
JACC专家共识指出,此类患者的预后较好,死亡率较低,但该共识认为这种心功能的恢复并非完全治疗,而仅是一种心功能的改善,因此患者应继续进行治疗。
年发布的《心力衰竭的通用定义和分类》中将HFimpEF正式纳入心衰分类,以HFimpEF(heartfailurewithimprovedejectionfraction)替代了HFrecEF。个人认为improved比recovered更为合适,因为在药物治疗下,患者的心脏结构、功能和LVEF等得到了改善,但并未完全恢复,如果应用“recovered”,则容易给患者造成误解,让其误以为心衰被治愈。
今年的ACC/AHA/HFSA指南也新增了HFimpEF的分类,这也是借鉴心衰通用定义。指南中同样强调此类患者应继续进行GDMT治疗。
之所以给出这样的建议,主要是基于TRED-HF试验的结果。TRED-HF试验共纳入51例心功能改善的患者,患者被分为两组,继续治疗组和停药组。研究发现,在停用GDMT后6个月内患者扩张性心肌病的复发率高达44%,继续治疗组患者无复发。在6个月后,继续治疗组患者停药,25例患者中的9例患者复发。总体而言,在停药后,仅50%患者的心功能维持正常,40%的患者在6个月复发(51例患者中的20例患者)。研究结果提示,对大部分患者而言,在进行药物治疗后,患者的心功能只是得到了改善而并非完全恢复,停药后或再次复发。
临床实践中的真实病例同样提示,HFimpEF患者不能擅自停药。之前季教授管理的一位患者的心衰症状非常严重,在进行GDMT后,患者的心功能维持稳定,两年内未再次因心衰入院,结果患者自行停药,病期恶化。季教授还列举了另一类患者,其在心功能恢复后自行停药,结果4个月后心功能再次恶化,又重新进行药物治疗,但不幸的是患者在剂量调整的过程中发生猝死。
总体而言,HFimpEF患者不能擅自停药,即使患者有明确的病因(如围生期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心律失常性心肌病、酒精性心肌病患者),也同样不能停药,否则患者的心功能可能会再次恶化,并且再次恶化后心功能恢复的可能性更小。目前,我们的医保政策较好,患者自己的经济负担减少,在密切检测下药物的副作用也较小,因此即使LVEF提高,心功能得到改善也应继续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