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召开的广州举办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公布广州新增5例无症状感染者自5月21日至5月28日14时
广州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例
无症状感染者1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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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者中四人是同学和家长的关系3间全校停课,5间部分停课!具体详情一起往下看!
广州今日新增5例无症状感染者!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斌透露5月28日新增报告5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五名无症状感染者情况如下:新增1号无症状感染者,男,11岁,为26日确诊病例1的同班同学,5月26日被甄别为密切接触者,并转运至定点酒店隔离观察。当天17时初筛阳性,由市疾控中心复核,检验检测结医院隔离治疗。2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2号无症状感染者,男,45岁,为26日确诊病例1和26日无症状感染者1的共同密切接触者,5月26日被甄别为密切接触者,并转运至定点酒店隔离观察。27日初筛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阳性后,医院隔离治疗。2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3号无症状感染者,女,39岁,为培真小学(鹤园校区)学生家长。5月26日按培真小学要求进行核酸采样,初筛阳性并经市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阳性后,医院隔离治疗,2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4号无症状感染者,女,52岁,为26日无症状感染者2的母亲,5月26日被甄别为密切接触者,并转运至定点酒店隔离观察。27日初筛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阳性后医院隔离治疗。2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5号无症状感染者,女,53岁,荔湾区居民,5月26日进行核酸检测,27日初筛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阳性后,医院隔离治疗,2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感染者所在的学校已经停课全面安排消杀工作暂停所有校园聚集性活动3间全校停课!5间部分停课!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陈敏生透露,目前,校园确诊病例均已收入院治疗,确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严格按照规范转运到隔离酒店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涉疫学校做好校园有关场室的全面消*、消杀。
陈敏生表示,广州市教育部门已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涉疫学校应急处置,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人员筛查。已暂停所有校园聚集性活动,荔湾区属地学校暂停跨班活动,涉疫学校实施临时停课措施。其中,广州市轻工高级技术学校、荔湾区培真小学、新晖学校全校临时停课,荔湾区三元坊小学、逸彩四中、真光实验中学、东沙博雅学校和海珠区广州市第三十三中学密切接触者所在班级均已临时停课。所有临时停课的学校和班级及时启动线上教学预案,“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最近疫情的增多也掀起了全民打疫苗的热潮最近小编收到最多的询问就是那里有疫苗打街坊们不用着急,5月29日开始疫苗陆续恢复供应知识城最新疫苗接种点名单公布!5月29日疫苗接种点有调整知识城这三个站点将实行预约的形式进行疫苗接种服务,需要接种的街坊可通过各自的村委进行组队预约或在自己单位进行团队预约!街坊们明天想去接种的可以看下图▼九佛卫生院新冠疫苗讯息:5月29日九佛卫生院继续开展新冠疫苗免费接种服务,共剂。
按上级工作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从5月29日开始,各接种点全面实施预约接种。未经预约的,一律不予接种。请各位村民通过联系我街辖内村(居)委会进行预约。
九佛街公共服务办
年5月28日
新镇龙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冠疫苗讯息:5月29日,医院二门诊新冠疫苗接种点(镇龙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冠疫苗免费继续接种,共剂。
按上级工作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从5月29开始,各接种点全面实施预约接种。未经预约的,一律不予接种。请居民通过联系各自所在村(居)委会进行组队预约。
对象:18岁以上中国籍居民。
交通:21号线镇龙西B出口卫生站,自驾车可停放镇龙社区居委消防站。
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联系医院
新龙镇公共服务办
年5月28日
天韵卫生服务站新冠疫苗讯息:5月29日天韵卫生站继续开展新冠疫苗免费接种服务,共剂(厂家为北京生物)。
按上级工作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从5月29日开始,各接种点全面实施预约接种。未经预约的,一律不予接种。请居民通过联系我街道辖区内的本人工作单位、或本人户籍地(居住地)的村(居)委会进行组队(30人或以上)预约。
疫苗接种采用“一剂一号”的方式。预约成功后,由队长按约定时间提前15-30分钟到卫生门口的“队长领号处”领号并将预约号派发给居民个人,居民持号在正门按排队顺序接种超过预约时间的,预约号作废。
龙湖街公共服务办
年5月28日
提示:目前知识城3个站点在粤苗APP、岭南榕树下、CDC均未看到预约通道接种疫苗要去自己所在村和社区了解打完疫苗24小后才能测核酸!接种新冠病*疫苗后,如果需要进行核酸检测,需要在离开接种单位24小时之后方可采样。新冠病*灭活疫苗由野病*经过培养、灭活等工艺制备而成,病*已经失去感染性和致病性,但仍保留了相对完整的病*核酸片段。因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灵敏度极高,如果在核酸片段被降解前进行采样,很可能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在新冠病*疫苗接种时,建议市民:①:减少受种者的陪同人员数量,进入接种单位时佩戴口罩,并配合健康询问、体温检测等措施;
②:尽量不把个人物品带入接种室;
③:在接种新冠病*疫苗后,如果需要进行核酸检测,需要在离开接种单位24小时之后方可采样。
其中街坊们最关心的肯定是新冠疫苗可以混打吗?接种前后能吃药吗?我这种情况可以接种吗?官方统统回应了1.新冠疫苗可以混打吗?
混打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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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现在群众接种新冠疫苗情绪高涨,不少地方出现了断苗的情况,有的人又担心错过接种最佳时间,就提出可不可以混打?或有的地方出现了使用不同厂家生产疫苗的情况,那么这种做法正确吗?
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如果没有同一企业的同一种技术路线生产的疫苗,可以用不同企业,但同一种技术路线的疫苗来替代。
换句话说,灭活疫苗只能替代灭活疫苗,蛋白亚单位疫苗只能替代蛋白亚单位疫苗(腺病*疫苗只接种一剂次,不存在这样的情况)。
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专家组成员邵一鸣表示,之前做过大量的科学研究试验,使用另外一个厂家的同一个技术路线的疫苗,效果是完全一样的,既不会影响保护效果,也不会影响疫苗的安全性。
不过,在现在没有充分论证和研究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说前面打了灭活疫苗,后面用腺病*疫苗,或者蛋白亚单位疫苗来替代。2:新冠病*不断变异
现有疫苗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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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邵一鸣表示,新冠病*在不断变异过程当中,它的变异还会加大,一旦出现现有疫苗应付不了的变异株,我们国家的灭活疫苗是有很快捷的方法来应对的。
只要在投料端加入新变异株的病*,整个生产工艺不用做丝毫改变,产品端出来的就是针对变异病*的新的疫苗。
所有的相关部门都在密切跟踪,一旦出现了现有疫苗不能应对的变异*株,我们就会有新的疫苗投入使用。
3:接种前后能
吃治疗其他疾病的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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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部分人在犹豫打不打疫苗,是担心和目前服用的药物有冲突,云南省疾控中心给出的建议是:
打新冠疫苗前后,一些必需的药物是可以服用的,例如一些慢性疾病的药,治疗高血压病、糖尿病、高脂血症、扩张支气管药、平喘的药物都是可以服用的。但是一些退烧药、抗病*药及抗生素等,建议不要服用。4.哪些情况能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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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2.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mmHg,可以接种。
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高渗状态、乳酸酸中*),可以接种。
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
以接种。
16.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18.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0.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
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正常,可以接种。
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25.脑梗塞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
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话,可以接种。
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
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疫苗的问题。
30.月经期,可以接种。
31.侏儒症,可以接种。
5:哪些情况暂缓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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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
6.诺如病*或其它病*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
6.哪些情况不能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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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
7:其他情况▼1.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3.新冠病*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
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疫苗。
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
7.既往新冠肺炎病*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疫苗。
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核酸及抗体检测。
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12.新冠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
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
成两剂次,不再加强。
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或拨打我省24小时。
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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