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系列是为了帮助22考生对去年相对应院校的招生情况以及专业方向有个大致的了解,尤其是当前22考研大多学校都没有发布招生目录的情况下,希望对大家有参考价值。
浙江中医药大学年(也就是去年)招生简章与目录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以中医中药为优势特色学科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校。建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学校博士学位点覆盖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覆盖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技术、基础医学8个一级学科,自主设置听力学、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等9个目录外专业。专业学位包括中医博士与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护理硕士、中药学、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7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目前已形成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学位类型齐全,培养层次完备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格局,以及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发展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人,硕士生导师人。现有在校研究生人,其中博士研究生人(学术型人、专业型59人),硕士研究生人(学术型人、专业型2人)。
学校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自主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一批高层次人才。现有在职教职工(校本部)余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余人(医院)。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浙江省国医名师、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一批专家学者。
学校全力推进学科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国家重点学科(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学、中药学入选浙江省第二批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理学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获浙江省“十三五”一流学科建设项目A类3个、B类6个。建有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以及国家中医药科研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一批科创平台。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5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0项。主办《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报》《浙江临床医学》2种学术期刊。先后与省内外10余个市(县、区)以及浙江省国贸集团等知名企业开展产学研战略合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中医药事业发展。
进入新时代,学校将秉承“求本远志”校训,坚持“学生为本、学术至上”理念,弘扬“大医精诚、锐意创新”精神,致力于建设以中医中药为特色,多学科协同发展,优势突出,具有国际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科研、教学或医疗等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具有较好创新能力的医药人才。
二、招生人数
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名(不含长学制,含推荐免试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年计划数为准。年,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及人数见我校相关通知。
三、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元/学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元/学年。
公共管理硕士(MPA)元/全程。
(二)奖助学金(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年以学校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学业奖学金,全覆盖。第一学年-元。学术型与非规培研究生: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元(20%),二等奖学金元(30%);三等奖学金元(50%)。规培研究生: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0元(10%),二等奖学金元(90%)。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元。
3.研究生助研津贴,从二年级开始,不低于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生规培期间每月由培训单位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万元/年。
5.硕士阶段入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予以支助2万元/人,转为硕博连读者,资助4万元/人,导师按1:0.5配套。
6.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资助*策。可通过申请获得资助以完成学业。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人格健全、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类别的应届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以上人员均需取得学士学位(公共管理除外)。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中医、中西医专业不接受西医(临床医学)毕业生报考,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不接受中医、中西医专业毕业生报考。
4.医学专业不接受不符合执业医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基础医学院基础医学专业可接受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考生报考;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专业可接受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考生报考;公共卫生专业可接受预防医学考生报考。第三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学位可接受康复治疗学考生报考。生命科学学院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可接受生物科学类考生报考。医学技术学院临床检验诊断学可接受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考生报考;医学技术专业相应方向可接受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信息学、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生物医学工程考生报考。人文与管理学院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可接受管理学考生报考。)
5.医学专业学位不接受已经参加过临床规范化培训的考生报考。
6.报考护理学要求本科毕业于护理学类(含助产学专业),口腔医学要求本科毕业于口腔医学类,药学、中药学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于药学、中药学、生物科学类相关专业。
7.公共管理专业限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
8.身体健康状态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9.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以上条件具体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负责解释。
五、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