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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我们的印象中,总是保险代理人满世界追着客户跑,千万百计说服他掏钱买保险,保险代理人想的是,保险这么重要,你怎么能不买呢,看着你裸奔,家人都替你害怕。
客户好像并不领情,一副避之唯恐不及的不耐烦样,因为他们想的是,好东西需要那么强推吗,你看苹果一直那么高冷那么强势,但客户就是愿意买他们的账就是愿意卖肾去追求之啊。再说了,就算保险真的重要,只要我有钱,什么时候不能买呀。
哎,不好意思了,商场里的衣服鞋子是有钱就可以买到,保险还真不是你想买就一定能够买到的。保险代理人的过分热情可能让你忽略了这一点,以至于等你真的意识到这一点时,已经来不及了。
本文,我们来说说,什么样的人不能买保险:
1、已患重疾的人买不了;2、超年龄买不了;3、身体指标超标的要加费或被拒保;4、孕妇7个月以后至婴儿出生1个月内不能买。第一条和第二条比较好理解,保险里有个逆选择——认为自己身体状况较差或危险性较大的人,比较着急着投保;身体状况健康或危险性较小的人,不急着投保。已经身患重疾的人,年纪过大担心病患来敲门的人更想买保险。但保险公司也不是慈善机构,为了保障他们自己的利益,他们自然会将这两类人拒之门外。所以还是那句老话,要买保险要趁早,赶在疾病上门之前,赶在年龄超期之前。
第三条是我们今天的重点,来看看哪些属于身体指标超标的。绝对属于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你一跳。
乙肝乙肝已成为我国当前流行最为广泛、危害性最严重的一种疾病,病*携带者在1.2亿左右,人口占比10%。近年来乙肝发病率呈明显增高的趋势,乙肝发生率约为7%。乙肝损害肝脏,是导致肝癌的一个重要因素,保险公司考量的是它可能对死亡率的影响在增加。所以对于乙肝患者投保,保险公司都会对健康状况进行严格审核。对于早期的患者一般可以加费承保,对于中末期的患者其拒保率非常高。来自保险业的数据显示,乙肝排在加费和拒保“排行榜”的第一位,占到30%以上。因此,乙肝患者在投保时一定如实告知健康状况,配合提交过往所有病历资料,保险公司会给予客观、公正的答复。若不如实告知,在两年内如果转成肝硬化或肝癌,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需说明的是,若仅是乙肝病*携带者,其肝功正常的话,其投保也可获得正常健康人一样的费率。体重过高由于摄入过量热量、少运动等原因,中国人的体重逐年攀升,肥胖率每10年就增加一倍,目前肥胖人口达3.25亿人,有将近一半的成年人是胖子。排在国人10大死因当中有8项与肥胖有关。因体重过重引起的“富贵病”逐年增多,占到总医疗费近3成。在国际上,判定体重过重的标准是用体质指数(BodyMassIndex,简称BMI)测量,BMI=体重(kg)÷身高的平方(m)。一般来说,BMI19~24.9为标准体重,25~30则过重,大于30为肥胖。BMI指数愈高,患上胆结石、第二型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高脂血症等的几率会随之增高。BMI每增加2,冠心病、脑卒中、缺血性脑卒中的相对危险将增加15.4%、6.1%和18.8%。BMI超过30的人死亡率较之BMI为25以下者高出50%~%。BMI指数是投保体检最常用的指标之一,在不同的保险公司执行稍有不同的标准,当BMI超出26时,有的公司就把列入加费的考虑条件,但一旦BMI超出30者,肯定是有加费的了,如果再高,可能面临拒保。当下,保险业因被保险人体重超重而追加保费的事例非常多,排在加费“排行榜”的第2位。
血脂高血脂高是指血中胆固醇(TC)和/或甘油三酯(TG)过高或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过低,亦称血脂异常。血脂过多,容易造成“血稠”,在血管壁上沉积,逐渐形成小斑块(即常说的“动脉粥样硬化”),斑块增多、增大,逐渐堵塞血管,使血流变慢,严重时血流被中断。如果发生在心脏,就引起冠心病;发生在脑部,就会出现脑中风;堵塞眼底血管,将导致视力下降、失明;发生在肾脏,就会引起肾动脉硬化,肾功能衰竭;发生在下肢,会出现肢体坏死、溃烂等。此外可引发高血压,诱发胆结石、胰腺炎,加重肝炎、男性性功能障碍、老年痴呆等疾病。血脂高在目前的中国呈普遍上升趋势。对于轻度血脂高,临床医生多只是提醒患者平时注意控制饮食、体重等,所以,一般老百姓也就认为自己没“病”,对保险公司要求加费不理解。但是,寿险医学与临床医学不同之处在于,它主要看该疾病是否导致风险(死亡率增加)的因素,血脂高,即使没有发展到高血压、糖尿病,但有这种发展的危险趋势,可能导致死亡率的提高,如果保险公司接受患有血脂高的被保险人太多,保险公司就会赔本。出于公正性的考量,轻者要加费承保,中末期患者被拒保的几率很高。肝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是指当肝脏受到某些致病因素的损害,引起肝脏形态结构的破坏和肝功能的代谢异常;如果损害严重而且广泛(一次或长期反复损害),引起明显的物质代谢障碍、解*功能降低、胆汁的形成和排泄障碍及出血倾向等肝功能异常改变,称为肝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居加费“排行榜”的第4位。只要查出肝功异常,一般就要加费了;如果高到3倍以上,就延期,暂不承保;如果高达10倍,或者乙肝发展成小三阳、大三阳,可能就没机会参保了。血压高血压高是最常见的一种慢性病,以动脉血压持续升高为特征的进行性“心血管综合征”,是心脑血管病最主要的危险因素,脑卒中、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及慢性肾脏病是主要并发症。还是造成以下病痛的元凶: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律紊乱、脑部供血不足、脑梗塞、脑血栓、脑出血、肾脏蛋白尿、肾炎、慢性肾衰、视力下降、眼底出血、白内障、失明、多脏器功能衰竭,甚至死亡。不少人到了中年,患上或轻或重的血压高,当身体出现这情况后,如果想投保住院医疗或重疾等健康类保险的话,保险公司多数会要求体检,并从检查结果再评估做出核保结果。如果只是轻微血压高也许能顺利通过,但稍重一些者则要根据血压高程度核保,其结果主要有除外责任承保、加费承保、延迟承保或拒保。同时,也不排除对于血压高引起的事故作除外责任承保。血尿血尿是寿险体检必做的一个项目,血尿不是一种疾病,而是一种现象,寿险医学不会诊断血尿背后的疾病是什么,只看它显示的异常指标。血尿既可能是肾结石,或者肾小球发炎,也可能是非常严重的尿*症。尿*症就是由慢性肾小球肾炎导致的,而它们初期的表现就是血尿。所以,保险公司会根据血尿的严重程度,做出不同的加费决定,甚至延期承保。糖尿病糖尿病是一组以高血糖为特征的代谢性疾病。主要临床表现为多饮、多尿、多食和体重下降(“三多一少”),以及血糖高、尿液中含有葡萄糖(正常的尿液中不应含有葡萄糖)等。由于以米饭、面粉(碳水化合物)为主的饮食结构,亚洲人(特别是东亚)更容易患糖尿病。数据显示,年全球约8.3%的成年人患有糖尿病,全球约有3.82亿成年人患有糖尿病,导致约万人死亡,平均大约每6秒钟就有1人死于糖尿病。预计到年,该病患者人数预计会上升至5.92亿。糖尿病是一种典型的“富贵病”,具有不可逆性,只要一经诊断,就不可能承保他的重疾险了;而有血糖代谢异常而没发展到糖尿病,可酌情加费承保。乳腺肿瘤乳腺癌是发生在乳腺腺上皮组织的恶性肿瘤。乳腺癌中99%发生在女性,男性仅占1%。伴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女性乳腺疾病的发病率越来越高——年龄越大患乳腺癌的风险越高,长期在高强度压力下生活、摄入过多的高热量食物是导致乳癌的因素。虽然乳腺增长,乃至出现乳腺肿瘤(包块),并不是导致乳腺癌的必然因素,也可能是良性纤维瘤。但是,早期乳腺癌往往不具备典型的症状和体征,不易引起重视,常通过体检或乳腺癌筛查发现。总而言之,患有乳腺肿瘤的人有较高的几率发展成乳腺癌患者,保险公司出于风险的衡量,往往把它列为除外责任。吸烟吸烟者患肺癌的危险性是不吸烟者的13倍,死亡率比不吸烟者高10~13倍;吸烟也是许多心、脑血管疾病的主要危险因素,吸烟者的冠心病、高血压病、脑血管病及周围血管病的发病率均明显升高。同时,高血压、高胆固醇及吸烟三项具备者冠心病发病率增加9~12倍。心血管疾病死亡人数中的30%~40%由吸烟引起,死亡率的增长与吸烟量成正比;吸烟者发生中风的危险是不吸烟者的2~3.5倍;如果吸烟和高血压同时存在,中风的危险性就会升高近20倍。在国外,由于生命表的数据完备,所以把投保人士分为吸烟者与非吸烟者,前者的费率比后者高。但在国内还没有区别吸烟者与非吸烟者来投保,但在核保时会参考其他体检指标加以区别。投保时若不如实告知,一旦出事是不予理赔的。酗酒现代医学证明:酗酒、熬夜、吸烟这三大不良生活被认为是引起、诱发、恶化应激类疾病如2型糖尿病、高血压、血脂异常(如甘油三酯高等)、痛风等疾病的元凶。根据人类衰老(被氧化)时间表,肝脏应该是在70岁以后才开始衰老。而长期酗酒的直接后果,直接损伤肝脏,肝脏组织开始结成硬痂,当损伤不可逆时,肝脏会逐渐硬化。如上所述,酗酒者的寿命一定会大打折扣,风险大大增加。保险公司一般把它列入除外责任。即被保险人因酗酒导致的身故,保险公司不会给付保险金。若在投保时未据实告知,一旦出事,依照保险法告知义务的规定,解除合约,不予理赔。第四条要辩证的看,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只受理怀孕28周以下的投保申请,对于怀孕超过28周的客户,暂不受理投保申请,要等产后一个月才受理。同时,对怀孕7个月以下的客户,原则上不受理医疗险、重大疾病险以及意外伤害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而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所以,准备生孩子的家庭,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
“保险是后路,在春风得意时布好局,才能四面楚歌时有条路。有钱时,钱不值钱。没钱时,人不值钱。要想让人永远值钱,就必须用您现在有能力的时候,把赚到的钱拿出一部分来规划好不确定的将来。”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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